日前,为期两年的新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收官,各试点地区共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9宗、面积501.71亩,成交金额16680.9173万元。其中,工矿用地11宗、仓储用地1宗、商业服务业用地17宗。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新疆确定在乌鲁木齐县、吐鲁番市高昌区、库尔勒市、伊宁市、奇台县、博乐市、沙湾市、喀什市、和田市、阿勒泰市10个县(市、区)开展入市试点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实现形式。
两年来,试点地区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摸清入市土地底数,全面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合理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布局、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0个试点地区共编制429个村庄规划,全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5162宗,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307.9万宗。
同时,试点地区合理确定入市路径,科学规范入市交易流程,做好入市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入市土地抵押贷款办法,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已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奇台县、伊宁市入选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
截至目前,已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80420.31万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663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1221.12万元;累计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135人,累计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394.3万元。(王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