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新疆普查(以下简称第四次新疆中药资源普查)收官,共发现中药资源2471种,其中药用植物2217种、药用动物211种、药用矿物43种,发现新记录种4种。与第三次新疆中药资源普查结果相比,第四次普查超出989种。
第四次新疆中药资源普查于2012年启动,实地调查代表区域493个、样地3502个、样方套17652个,采集标本15.6万份、药材样品2710份、种质资源1784份,拍摄照片322116张、录像2440分钟。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新疆地理地质性质、植被分布区系多样的特点,此次普查应用了空间抽样技术合理取舍科学布点的调查方法,高效率低成本完成了外业调查;首次将3S技术应用于罗布麻、甘草、红花等9种大宗药材的资源调查,结合实地验证,调查数据准确、工作效率高;首次对夏尔西里、罗布泊和阿尔金山等区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药用植物调查,填补了多项新疆中药资源普查空白。
“此次普查,我们发现并走访了255位新疆民间医,收集蒙古医、哈萨克医、维吾尔医等民间传统知识432种,具有独特疗效,如哈萨克医通过药浴治疗骨脓肿、骨头坏死,维吾尔医治疗皮肤病等,这些可为后期新疆中药民族药新药的研发,提供很好的基础。”自治区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朱军介绍,新疆光热资源充足,昼夜温差大,有利于中药材有效成分的积累,且土地集中连片,灌溉设施齐全,非常适合甘草、红花、枸杞、罗布麻、板蓝根等药材规模化种植,全程机械化管理能够保障药材品质和质量稳定性,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种植效益。
基于此次普查,新疆建立了多层次、分类型的药用植物种质保存和繁育技术体系、中药材生产区划分析平台、中药材动态监测体系,研究制定了新疆紫草、藏红花、黄芪等30种药材种植技术规范,促进了新疆药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新疆紫草、天山雪莲等30种特色药材进行了区划分析,为制定区域药材生产规划和中药企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首次建成集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科普于一体的“新疆中药资源展示馆”,推动了新疆中药资源学科建设,服务新疆中药资源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苏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