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面向疆内外特聘优秀退休科技人才-新华网
2024 07/10 11:47:37
来源: 新疆日报

新疆面向疆内外特聘优秀退休科技人才

字体:

  近日,新疆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面向疆内外70岁以下已退休的优秀科技人才(疆内人才不超过30%)抛出橄榄枝,期待优秀科技人才加盟,共同助力新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组建科研团队,开展技术攻关,着力缓解产业一线高层次科技人才不足问题,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入选人员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评审得分或等次分级分类确定,支持周期一般为1年(最多可接续入选2次),每人每年最高可给予30万元支持经费。用人单位(引才单位)须进行1∶1经费配套,配套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研活动。同时,用人单位(引才单位)在食宿保障、成果分红、折股量化、生活补助、购买保险等方面应予以支持。

  根据申报要求,疆外人员(以原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准)每年在疆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20天,疆内人员每年在疆工作时间不少于180天。用人单位(引才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扣减相应支持经费。

  这是新疆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科技银龄人才”特聘专家项目的内容。该项目对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单设评审通道给予专项支持,对南疆五地州单列评审名额给予倾斜支持。

  申报该项目的科技人才需与用人单位(引才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意向协议),且剩余聘期1年以上。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专业领域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重大工程项目经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拥有具有重大产业化应用前景,能够为依托单位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新疆特别急需紧缺的技术人才或具有特殊专长的人才。

  项目中的用人单位(引才单位)应为在疆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州市(师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已注册满2年(注册时间在2022年6月1日之前)。

  用人单位(引才单位)指导拟引进人员通过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中“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管理系统或者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20∶00。

【纠错】 【责任编辑:周倩】